关于开展40周年校庆40名优秀校友评选的通知

来源:校友办
日期:2025/04/30 01:02
浏览次数:626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为树立优秀校友典范,密切母校与校友联系,更好地凝聚校友力量,也为在校学生成长成才树立榜样。学院决定在40周年校庆来临之际开展优秀校友评选活动。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、名额、评审委员会成员、评审条件

(一)评选范围:海内外共院校友

(二)评选名额:40名

(三)评审委员会成员:校领导、校友办公室、学校代表、校友代表

(四)评选条件(具备下列条件之二)

1、积极进取,爱岗敬业,勇于开拓创新,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,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。

2、在基层默默奉献,在平凡岗位中表现卓著,品德高尚、事迹感人,充分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校友。

3、积极参与母校的相关活动、关心母校的建设发展,指导学生创新创业,帮助就业,为母校捐资助学,支持母校教育事业发展,为母校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校友。

4、积极参加校友总会和各地校友分会筹建工作,帮助校友成长,关心校友生活,热心为校友服务的积极分子。

5、积极为母校、为校友协调社会资源,能发挥主动精神和自身优势,为母校和校友事业提供较大帮助。

6、与母校和校友组织保持密切联系,关心支持母校和校友组织的发展。为校友办实事,热心帮助校友排忧解难。

7、及时与校友会沟通信息,积极参加校友总会和地方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高质量完成校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,积极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。

8、关心母校的学科专业建设,为学术交流、人才交流、改善条件提供支持。

二、推荐方式和名额分配

优秀校友人选由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地方校友分会向评审委员会推荐提名,校友也可自荐。每个学院各推荐10名,各部门均可推荐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(一)候选人推荐:(2025年5月1日—6月30日)

院内各学院请将所推荐汇总表(见附件1)、优秀校友推(自)荐表(见附件2)和形象照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提交校友办公室(招就楼302室)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,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校友办公室,各部门、各分会推荐的优秀校友可由推荐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。邮箱:305616598@qq.com

(二)评审程序(2025年9月1日—9月30日)

1、校友办公室汇总人选,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

2、评审委员会确定人选

3、评审结果予以公布

(三)表彰方式

1、通过学院校庆专题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校园橱窗等广泛宣传优秀校友事迹。将优秀校友事迹编辑成册,典藏于档案馆。

2、通过举办校友论坛、事迹报告会、校友就业创业专题报告会等,由优秀校友讲述其奋斗历程、人生感悟等,以此引导和激励在校大学生。

3、40周年校庆发展大会上院领导为优秀校友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(一)优秀校友评选工作涉及面广,持续时间长,请院内相关单位和各地校友分会按照工作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。

(二)各学院和各地方校友分会要高度重视,认真挖掘,积极推荐,确保推荐质量,做好材料收集、组织协调等工作,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。

(三)各推荐单位要真正把积极性高、贡献多、作用大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,同时做好典型的培育、筛选,达到鼓励先进,激励后进、整体促进的作用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校友办张老师15350226588


0条评论
党政办
0792-4342912
人事处
0792-4379832
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0792-4347783
招生热线
0792-4341913
教务处
0792-4342914
学工处
0792-4379853
计划财务处
0792-4341278
地址: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号邮编:332020